一、县长电子信箱受理范围 |
县长信箱受理的信件: |
1、对社会生活中发生的热点、难点问题需要政府解决的,以及有关意见和建议等; |
2、对我县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县政建设和城县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
3、对政府各部门职责、办事程序、政策法规和招商引资方面的咨询、意见和建议; |
4、对我县各级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作风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
5、对我县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意见或建议; |
6、对县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规范性文件等咨询和建议。 |
县长信箱不受理的信件: |
1、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 |
2、对属于各级党委及其工作部门、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或部队职权范围内的; |
3、对已经终结的信访事项; |
4、对已经受理或正在办理的信访事项,信访人在规定的办理期限内仍然以同一事实 |
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 |
5、对提供的有关要素不准确或不详尽,反映的内容不具体,造成无法进一步了解核实的; |
6、对属于内部行政管理方面应按正常渠道逐级汇报的; |
7、其它不属于政府职责范围内的问题。 |
二、写信人须知事项 |
(一)在写信活动中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如实反映情况,用语须文 |
明、友善,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 |
(二)对已经或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以 |
及属于民事、经济等个人问题,与政府职责无关的,不予受理。 |
(三)如您需要得到有关方面的答复,请您详细填写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电子信箱等。 |
(四)来信内容要简明扼要,说清事实,一信一事。信件标题要点明主要问题,符合 |
一般文书规范。 |
(五)以下信件将被视为无效,不再进入处理程序, 本栏目管理人员有权对问题删改 |
并不再告知。 |
1、用语不文明、假冒他人真实姓名、转贴无聊内容、无凭无据恶意攻击他人的信件; |
2、需要展开具体调查和处理,但来信人姓名、联系方法填写不完整或不真实的信件; |
3、内容不完整、表述不清楚,导致无法回答或开展调查的信件; |
4、同一来信人在规定办理时效内多次提交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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