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政府电子政务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推进政府信息网上公开,促进了财政工作的有效开展,现将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进一步转变财政部门职能,建立和完善了工作责任制和监督保障措施,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财政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由分管局长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实行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指定懂业务、会管理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落实责任,保障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落实工作职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根据2016年度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制定了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将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各个科室。对财政局的职责、内设机构、政府采购目录、会计从业资格行政许可事项、竞争上岗等内容及时公开。
(三)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严格按照县政府有关通知要求,参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参考文本,结合财政实际,认真进行全面清理,进一步丰富和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修订并完善了淇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等。
(四)充分发挥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平台作用。把淇县财政局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在网站显要位置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领导分工、科室介绍、财政动态、财政风采、政策法规、办事指南等子栏目,涵盖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及时补充完善信息资料,不但方便了业务的办理,而且能够最大范围地接受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改进工作,提高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150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主要包括我局工作信息、工作动态、惠民政策等内容,所有公开内容全部经过局领导和局办公室双重审核把关,防止公开信息时出现泄密。在公开内容方面,我局不断拓宽信息公开范围,特别是对群众比较关心的阳光财政信息内容,进行及时公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打造“阳光财政”。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在公开渠道方面,我局除了在规定网站上公开信息,充分利用《河南日报》、《鹤壁日报》、淇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财政政策宣传,还通过局办公大楼的电子显示屏对相关政策进行宣传,通过编写印发财政信息、宣传版面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我局的职能、办事流程、政务动态等政府信息,接受群众监督,不断促进我局转变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我局在网站上提供了依申请公开的流程、表格下载和直接发送等服务。2016年度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为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由我局一名副局长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设立了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16年度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各类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没有关于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情况
我局实行严格的电子政务公开审核制度,对各类发布的信息加强审核,分级管理,严格把关。所有政府信息公开之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没有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一是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强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通过培训、讲座的形式,加强各科室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了解,增强公开意识,提高按照规定审核依申请公开和主动公开信息的规范办事意识。
二是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范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加强信息查询功能,提供多种简单、易操作的查询方式,方便市民查询我局发布的各类政府信息,进一步提升我局信息公开受理窗口的服务形象。
三是尽快整合信息公开窗口和平台,将涉及我局的上级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我局政务公开平台进行有机的整合,形成互动有序的一体化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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