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县行政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和内设科室
一、主要职责
(一)代表县委、县政府对行政审批及相关服务活动履行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考核职责,组织各有关职能部门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实行集中办公,为市民和投资者提供“一站式”服务。负责规范全县行政审批行为,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
(二)统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会同编办、法制等相关部门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和运作制度改革,审定各部门制定的涉及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流程;创新行政服务方式和工作机制,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和质量。
(三)负责县行政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与运行保障,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办事窗口和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负责做好进驻窗口工作人员的确认和服务技能的培训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工作。
(四)组织协调投资项目、基建项目的并联审批,为投资项目、基建项目提供全程代办;对各部门行政审批业务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五)负责全县政务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和运用,会同县政府办公室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构建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
(六)受理投资者和办事群众的政策法规咨询和服务投诉,开展督办和反馈。协助开展优化投资环境评议评价、依法行政监督检查等工作。会同县纪委监察局开展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工作。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淇县行政服务中心设3个内设股室。
(一)办公室
负责中心日常事务的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对外联络与接待工作;办理各类文件材料;负责收发文登记、文件传阅、介绍信出具等;起草综合性文稿,对各股室发文进行校核;负责对外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各类综合性事务,负责印鉴、综治、保密等工作;负责中心党务工作。履行中心机构编制、人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老干部、离退休人员等各类服务工作;负责财务、计划生育、节能降耗等工作,做好各类后勤服务,负责车辆、水电管理、基建(维修)、固定资产管理、各类物资设备的采购、保管与发放,为进驻部门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对办公设施进行维修或更换。
(二)业务股
负责部门和行政服务事项进驻中心的协调、确认和业务衔接工作;对接县法制办确定的审批事项及办理流程,督促各部门行政服务股整建制进驻,督促各部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入中心办理;实施行政审批服务监管与检查考核;负责拟订行政审批服务监管制度并组织实施,对进驻(委托)事项进行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对各部门审批服务、制度落实、办证收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牵头对进驻窗口及工作人员进行日常业务考核,牵头对乡、村便民服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考核;协助开展优化投资环境评议评价、依法行政监督检查等工作;为投资者提供政策、法律法规和审批办证的咨询解答;对各部门行政审批业务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三)督查股
负责大厅日常运行和现场管理服务,做好工作人员考勤考核、大厅巡查、服务评议及窗口工作情况的反馈等工作;对各窗口落实承诺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大厅窗口单位和工作人员的考评,“十佳窗口”“十佳个人”的评选等工作;对进驻大厅各部门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进行目标考核;建立健全大厅各项运作管理制度和规定,并抓好落实;开展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调研,收集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建议,提高行政服务质量;受理、查处办证、审批、收费及扰乱生产经营秩序方面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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