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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办公室机构职能

时间:2016-05-19 11:02:56  来源:  作者: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

  (三)审核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建议,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要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重要问题、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五)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对县政府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六)负责县政府目标管理工作;办理县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政协的建议和提案工作。

  (七)围绕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八)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公文收发、运转、印刷工作,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文秘工作。

  (九)负责全县政务信息的采编和分析,负责全县政府系统信息工作网络的规划和指导工作。

  (十)负责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一)负责县政府机关政务信息化系统的规划、建设、技术和安全保障。

  (十二)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

  (十三)负责机关的行政事务工作。

  (十四)负责县政府法制工作。

  (十五)负责全县应急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全县外事管理工作。

  (十七)负责全县电子政务工作。

  (十八)负责全县无线电管理工作。

  (十九)管理县政府督查室、县民族宗教委员会、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二十)办理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政府办设10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股。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会务、领导活动安排和办公室日常值班工作,并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二)文电股。负责文电收发、运转及公文把关、印制等工作,负责机要、保密、印鉴管理及文书档案工作。

  (三)综合股(政府研究室)。综合股负责县政府综合材料、重要报告、主要领导重要讲话的起草和整理工作;政府研究室负责分析研究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对全县经济、政治、社会等方面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县领导决策参考。

  (四)信息调研股。负责政务信息的编发、上报和分析工作,负责政府网站信息的整理、发布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政府系统信息工作;组织调查研究,向县政府领导提供决策依据和政策性建议。

  (五)人事财务股。负责办公室的人事、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工会、共青团、妇女等方面工作。

  (六)县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规划、起草、审查、修释、备案及汇编工作;负责审理不服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县政府行政复议的案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六号)的规定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负责处理行政执法投诉及代理县政府应诉、赔偿案件,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协调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之间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和行政执法中的争议;负责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负责联系县政府法律顾问。

  (七)县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和应急值守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做好各类突发事件信息的接收、汇总和上报工作,保证县政府与市政府、各乡(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和县政府各部门联络畅通;负责县政府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平台建设,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县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县应急委的日常工作。

  (八)县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负责县政府领导同志办公室和机关的政务信息化规划、建设、技术与安全保障;负责全县电子政务建设和应用的组织、规划、协调和指导工作;负责县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应用、管理和维护等工作;负责县政府机关网络与计算机应用系统的管理以及信息安全工作;负责县长电子信箱来信的答复及日常办理工作;承担政务信息化的组织、规划、协调、指导等工作;承担县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九)县外事管理办公室。协调指导全县外事活动和对外友好交往;承办县级领导对外交往事宜;负责组织接待来淇访问的重要外宾;指导和协调全县涉外礼宾工作;归口管理全县因公出国(境)和邀请外国人来淇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在淇合法权益维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处置涉侨突发事件;负责涉侨捐赠监督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县与香港、澳门因公往来的有关事务。

  (十)县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无线电管理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拟定全县无线电管理的具体规定;协调处理全县无线电管理方面的事宜;审核、协助用户报批无线电台,履行市无委会、县政府赋予的其他有关无线电管理方面的责任、任务。

  三、县政府督查室

  负责上级机关对县政府批办件的督办查办;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和领导重要批示的督办查办工作;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查,承办与县委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的督查工作;组织拟订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工作制度和工作规划;负责县政府目标管理工作;负责全国、省、市、县人大和政协交县政府的建议、提案的登记、分办、转办和督查工作。

  四、县民族宗教委员会

  负责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和落实情况的检查工作;负责对全县民族、宗教问题的调研并提出政策性建议;负责指导县域内宗教团体搞好自身建设,指导教会保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方针;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和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依法管理宗教活动场所,使其在政策、法规的范围内开展教务活动;配合有关部门防止和处理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团结和少数民族权益保障工作;依法监督清真食品的生产经营;积极推进民族宗教工作健康发展;负责处理全县外事和侨务方面的各项工作。县民族宗教委员会与县委统战部合署办公。

  五、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人民防空地方性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人民防空教育,制定、实施人民防空规划、方案和各项保障措施,监督检查人民防空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负责全县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管理;负责审批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和开发利用;负责人民防空组织指挥、通信、警报、信息化建设;负责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管理;依法征缴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经费和社会负担经费;参与组织制定公共安全、防空防灾宣传教育规划;落实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有关工作。

  六、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金融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决议、指示;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和全县金融业发展重大问题,牵头拟订全县金融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拟订有关金融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联络市级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及其驻我县分支机构;引进县外金融机构入驻淇县;组织开展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和企业对接,引导、协调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负责指导地方金融机构的改革、发展和重组;负责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监督管理;承担县打击和外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全县金融风险;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打击非法集资、非法证券买卖和反洗钱、反假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负责联系证券监管机构和资本市场中介机构,培育资本市场,推动企业改制上市,协调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兼并收购和再融资,做好各类场所的日常监管、统计监测、违法处理、风险处置等工作。下设综合股和金融管理股2个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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