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淇县保障性住房出租出售管理办法(试行)》、《淇县云濛小区保障房第三批分配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分配工作实际,现就公开摇号选房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地点安排
时间:2018年5月18日上午8:30
地点:淇县文广局演播大厅(县文广局院内)
二、摇号选房办法
(一)摇号选房分两场进行,第一场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第二场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
每场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为优先保障家庭,第二批为普通保障家庭。
每批摇号选房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摇取顺序号。申请人凭《淇县云濛小区保障性住房选房通知单》上的编号先后次序参加摇号,摇取选房顺序号,领取《淇县云濛小区保障性住房选房顺序单》。
第二步:摇取房号。申请人凭《淇县云濛小区保障性住房选房顺序单》,依次摇取房号,领取《淇县云濛小区保障性住房选房确认单》。
(二)残疾人、烈士遗属等具备优先条件的家庭,配租房源为淇县云濛小区指定房源的一层。
(三)每个选房者只有一次摇号选房机会,对自己所选房号是否满意都不得进行第二次摇号。
(四)摇号全过程在公证处等相关单位及选房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公证人员现场确认。
(五)摇号结果现场公布,一经公布即为最终结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
(六)对所摇取房号放弃的,取消申请人2年内住房保障及补贴享受资格。
(七)申请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作自动放弃,取消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资格:
1、摇号结果公布后,拒绝领取《淇县云濛小区保障性住房选房确认单》的;
2、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淇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办理相关入住手续的。
三、监督机构
县人大、政协、监察委、司法局、朝歌街道办事处、卫都街道办事处;
由公证处对摇号过程全程公证。
四、咨询电话:0392-7138989
淇县保障性住房出租出售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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