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县“十三五”住房建设规划文本
(2016-2020年)
《淇县“十三五”住房建设规划》是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商品房去库存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豫政办﹝2016﹞174)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编制住房发展规划的函》(豫建﹝2016﹞161号)等有关文件,是鹤壁市“十三五”住房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淇县城区住房建设进程进行宏观指导的规划。编制本规划的目的是明确“十三五”期间淇县推进住房建设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发展方向和重点任务,提出推进淇县住房建设的政策措施,部署“十三五”期间推进住房发展的重大行动。
本次规划积极贯彻宏观政策,依据《鹤壁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河南省住房市场需求,调查分析城镇住房现状情况,提出建设淇县城区住房的发展策略:大力发展商品住房,积极消化保障性住房。
通过对城区住房建设总量、结构、保障规模、时序安排等实施规划,有利于完善住房供应体系,科学安排城区保障性住房、普通商品住房的建设用地,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引导资源节约型住房消费,满足广大居民的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1、总量控制、整体平衡原则
2、与城市规划相协调的原则
3、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一致原则
4、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协调原则
本住房建设规划范围为淇县主城区。
本住房建设规划的期限为:2016年——2020年。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5、《关于优化2015年住房及用地供应结构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6、《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豫政[2014]17号)
7、《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5]48号)
8、《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商品房去库存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豫政办﹝2016﹞174)
9、《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和安置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16﹞4号)
10、《河南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编制住房发展规划的函》(豫建﹝2016﹞161号)
11、《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壁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鹤政﹝2016﹞22号)
12、《鹤壁市“十三五”住房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
13、《鹤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
14、《鹤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15、《城市住房建设规划编制导则》(2012)
16、《淇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
17、《淇县统计年鉴》
18、《淇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19、各居委及房地产企业数据资料
1、保障性住房方面:截至2015年,淇县已累计建设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项目23343套,剩余9445套。
2、商品房住房方面:截至2015年底城区现有未销售商品房面积为45.3万平方米,约3800套。
1、领导重视是住房建设平稳发展的重要保障
2、制定利民的政策,是住房发展的有力保证
3、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是住房发展的推动力量
1、住房建设供过于求,住房基本饱和
2、缺少整体性的控制性规划,项目规划不能有机统一
3、城市基础配套不完善,房地产开发项目竞争力不强
1、人口规模预测
预测到2020年,淇县中心城区人口达15万人,有效住房需求人口5.5万人。
2、人均住房面积预测
规划预测“十三五”期间,人均住房面积指标为:41m2/人。
3、住房建设总量预测
规划预测“十三五”期间,中心城区住房需求总建筑面积为225.5万平方米;截至2015年底城区现有未销售商品房面积为45.3万平方米,未分配保障性住房为52.9万平方米,因此规划期间需要新建设住房总量为:225.5-45.3-52.9=127.3万平方米。
到2020年,根据淇县方面提供资料,符合保障性住房标准要求的户数约为10000户,保障房建设已达到饱和,因此本规划建议在十三五期间保障性住房不再扩建。
因此,“十三五”期间新增127.3万平方米住房建设总量全部为商品住房。
4、住房用地需求预测
规划至2020年中心城区住房用地需求总量为96.5公顷,全部为商品住房用地需求。
规划至2020年,淇县中心城区住房供应结构应更加合理,供应品质应进一步提高,供应总量应基本平衡;住房空间结构分布相对均衡,在盘活存量土地的基础上实现城市有效扩张;住宅用地集约水平要快速提升,整体居住品质要显著提升,市场在信息化监管体系下平稳、健康发展;此外新建住房中成品住宅不低于50%,在节能、绿色住宅小区等创新性领域均有所突破。
表:城区住房发展目标指标体系
指标
分类
|
指标名称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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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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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值
|
指标属性
|
总量
和居
住水
平指
标
|
城镇新建住房总量
|
万平方米
|
127.3
|
预期性
|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
平方米
|
41
|
预期性
|
存量住房成套率
|
%
|
100
|
预期性
|
新建
住房
面积
结构
|
144平方米以上
|
%
|
20
|
预期性
|
100-144平方米
|
%
|
60
|
预期性
|
100平方米以下
|
%
|
20
|
预期性
|
商品住房空置率
|
%
|
﹤10
|
预期性
|
住房
保障
指标
|
保障性住房覆盖面
|
%
|
20
|
约束性
|
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覆盖面
|
%
|
100
|
预期性
|
质量
和环
境指
标
|
住宅工程质量验收优良率
|
%
|
30
|
约束性
|
新建住宅全装修比重
|
%
|
50
|
约束性
|
存量住宅节能改造比例
|
%
|
50
|
预期性
|
新开工绿色住宅比重
|
%
|
50
|
约束性
|
新建小区物业管理覆盖面
|
%
|
100
|
预期性
|
供地
指标
|
新增居住用地供应量
|
公顷
|
96.5
|
预期性
|
1、《鹤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
2、《鹤壁市鹤淇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调整方案(2012—2020)》
3、《淇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
至2020年中心城区需要新建住房总面积127.3万平方米,新增总套数为1.06万套。
表:淇县城区2016—2020年新增商品房住房时序安排
年度
|
建筑面积(万m2)
|
套数(万套)
|
合计
|
127.3
|
1.06
|
2016
|
16
|
0.13
|
2017
|
21.3
|
0.18
|
2018
|
30
|
0.25
|
2019
|
30
|
0.25
|
2020
|
30
|
0.25
|
第十五条 建设土地供应规模安排
至2020年中心城区总用地规模为96.5公顷。
表:淇县城区2016—2020年建设土地供应规模时序安排
年度
|
用地规模(公顷)
|
合计
|
96.5
|
2016
|
12.2
|
2017
|
16.2
|
2018
|
22.7
|
2019
|
22.7
|
2020
|
22.7
|
1、加强住房开发建设管理,优化住房供应结构
2、稳妥推进住房用地的储备和供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少以至停止新增商品住房用地供应
3、加大闲置土地处理力度,积极盘活存量土地
加强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大住房保障力度,通过制定规划、完善政策、深化机制体制改革,进一步明确住房保障目标,逐步健全分类型、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
1、积极推进保障性住房分配
2、探索建立政策性租赁住房制度
改变重住宅建设、轻居住区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商业服务设施多、公益服务实施少的状况,切实加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居住区配套服务设施的管理机制建设。大力发展节约型居住区和节能省地型住宅,研究建立有利于促进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的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并不断完善节能省地型住宅的标准和规范。规范发展住房物业管理。
1、完善房地产统计和信息披露制度
2、确保住房质量和使用功能
3、强化住房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制度
1、加强规划实施的技术管理
2、健全工作机制
3、加强监督检查
规划成果由规划文本、图纸、规划说明书组成。
本规划自淇县人民政府批准之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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