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依法建制,规范教师道德行为。认真组织学习各项法律法规,特别是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作为重点学习内容,使师德师风建设活动在制度上有抓手、个人行为上有对照、学校管理上有规范、评价考核上有依据,以规范促提高,形成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是评优评先,树立教书育人典型。结合每年开展的师德师风主题教育系列活动,“鹤壁最美教师”、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等,深入挖掘本单位教师队伍中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甘于奉献的典型代表,作为新时期的师德楷模,认真组织开展师德楷模先进事迹宣讲活动。大力表彰在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弘扬优秀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热爱学生、诚实守信、无私奉献的高尚品质,努力形成全县教师人人争做师德模范、个个创先争优的良好风气。
三是强化教师日常管理,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将师德建设工作融入教师日常管理中,把师德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评先评优、职称评审、职务晋升的基本条件。加强和完善对教师师德情况的跟踪管理,逐步完善教师档案,加强教师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师德考核评价制度和激励机制,在晋升教师职务(职称)和特级教师、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评选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师德表现突出的教师,并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和特级教师评选等方面落实师德“一票否决制”。
四是加大监督惩处力度,严肃处理违反师德行为。构建校内外联动、家长和社会各界有效参与的师德师风建设与社会监督机制。建立完善举报查处制度,建设畅通的投诉渠道,及时受理群众对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投诉、举报,并公开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严肃处理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视情节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等处分;对违反师德行为危害严重、影响恶劣者要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教师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追究学校校长的责任。
五是进一步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健全完善师德建设工作机制,建立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主抓、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和县直各中小学合作的联动格局;出台《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实施办法》,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全面建立起责任追究制度、督查考核制度、问题处理报告反馈制度等,使师德建设工作规范化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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