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行政执法单位:
行政执法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根据鹤壁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鹤壁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许可案卷评查的通知》(鹤依法行政领办〔2017〕4号)要求,开展为期三个月的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活动,旨在规范行政执法案卷制作,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促进行政执法机关规范执法,推进我县法治政府工作建设。现将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评查情况
这次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在28个行政执法单位中开展,以案卷评议为主。各执法单位于4月28日之前分别上交1—3份案卷,县政府法制办进行集中统一评查。根据《鹤壁市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行政许可案卷评查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经评查在90分及以上的为优秀,70分以上、90分以下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这次评查共收录案卷33卷,案卷合格率为100%。
二、评查结果
此次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按照《鹤壁市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对案卷合法性进行审查,主要审查行政许可主体是否合法,行政许可程序是否合法、是否经部门法制机构审核把关,行政许可的依据适用是否准确,行政许可文书的书写、制作以及案卷整理是否规范。本次评查结果主要有以下方面特点:
(一) 行政许可主体合法。此次案卷评查中,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是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依法受委托的行政机关,没有出现以非法定行政许可主体名义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况。在具体承办过程中,未出现超越法定权限行使许可权的行为,未出现指派不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承办行政许可的情况。
(二)行政许可程序合法。在具体办理行政许可的过程中,各行政执法单位严格按照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基本步骤和流程进行,由行政机关负责人授权或批准。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及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均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未明确表示放弃听证权利的,行政许可机关能在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后做出行政许可决定。
(三)行政许可立卷规范。所有报送的行政许可案卷,均按照本系统统一格式制作行政许可文书,并做到正确填写,字迹清楚。卷宗封面能做到一卷一号、装订规整、排序正确。未出现使用铅笔或圆珠笔书写证据材料的情况。
三、 存在问题
(一)申请与受理程序。一是申请人基本情况信息缺漏、填报不规范。信息缺漏主要是申请人基本情况表格中缺少必填项目的信息,如当事人地址(住址);填报不规范主要是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不规范,未注明身份证复印件用在该次行政许可中。二是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不规范。有些案卷有材料清单,但是清单指示不明确、顺序错误、缺少材料收据;有些案卷则没有材料清单且材料不规范,申报材料中没有收件人审查意见、未加盖行政许可机关印章、相关材料为复印件的未注明与原件是否一致、未送达受理或不予受理的书面凭证。三是现场勘查笔录填写不明。主要包括缺少当事人签字盖章、缺少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签字盖章、未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执法证复印件。
(二)行政许可决定程序。一是行政许可机关在实施检验、检测、检疫设备、设施、产品、物品时未附有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的视听资料,没有记录在案。二是证据材料不齐仍做出行政许可决定。此次出现同一个单位报送的相同项目的许可案卷中,证据资料各有缺漏,但仍做出了相同的行政许可决定。三是行政许可决定超出法律规定期限,未能按照法律法规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四是有些单位报送的行政许可案卷中,只有审批程序,没有决定程序,案卷未完成。
(三)立卷归档程序。一是未做到一案一卷。有些单位的立卷不规范,将两个案件立卷归档到一个案卷中,一卷多案。二是卷宗封面不规范,未做到一卷一号。三是卷内没有文书目录,或者文书目录填写不规范,或者有目录无材料、有材料无目录。四是案卷装订不规范,卷内材料排列混乱、与目录不对应。五是案卷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划分保管期限。
四、下步工作建议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做好行政许可案卷工作,对于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许可工作效率、建设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都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行政许可案卷的管理与规范,加强对行政执法资料的立卷归档,严格执行行政许可程序与要求,对申报材料严把关、严要求、严审核,以此为抓手,努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二)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学习与培训,坚持长期抓、经常抓,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要求贯彻落实到行政执法的全过程、各方面。要不断加强学习,改进执法方式、讲究执法艺术、规范执法言行,以法为据、以理为行,将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提高办案水平紧密结合起来,切实保证学习效果,建设一支能力强、作风硬的行政执法队伍。
(三)切实整改,规范行为。各行政执法单位要严格按照限期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切实整改,规范行为,查找原因,分析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在下一年度开展的行政许可案卷评查中,发现类似问题,从重扣分。县法制办将择期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拖延不办、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监察机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2017年行政许可案卷评查结果
2017年8月21日
附 件
2017年行政许可案卷评查结果
一、案卷优秀单位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县工商局,县教体局。
二、案卷合格单位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房管中心,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县民政局,县环保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审计局,县国土资源局。
三、未报送案卷的单位
县发展改革委,县司法局,县商务局,县统计局,县安全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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