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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政办〔2017〕60号 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设金融服务一条街和生产性服务中心的通知

时间:2017-11-01 09:22:43  来源:  作者: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为繁荣特色商业区经济,完善特色商业区功能,县政府决定在即将建成的6栋标志性建筑建设金融服务一条街和生产性服务中心。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设金融服务一条街和生产性服务中心重要意义

  6栋标志性建筑位于新城区核心区、鹤淇产业集聚区和特色商业区内,县内银行业、保险业等金融机构和县供电公司、质监局、旅游局等有关单位,集中在金融服务一条街和生产性服务中心开展业务,将形成集金融服务、生产性服务、企业展示营销为一体的特色商业区,不仅能够更加有效配置地区金融资源和生产服务资源,带动相关产业在特色商业区快速发展,提升特色商业区的城市价值,使区域的“含金量”进一步提升,聚“金”效应日益凸显,有利于提升我县和各单位形象,更有利于服务企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为区域经济运行提供强力支撑。县内银行业、保险业等金融机构和县直有关单位,要将建设金融服务一条街和生产性服务中心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一把手负总责,全力支持特色商业区建设。

  二、出台优惠政策,全力支持购租

  为加快金融服务一条街和生产性服务中心建设,鼓励县内金融机构和有关单位积极购买或租赁6栋标志性建筑临街商业房,作为新的营业场所。凡购买临街商业房开展业务的单位,将以成本价进行销售;凡租赁临街商业房建设营业场所的单位,将以低于市场价格进行租赁;凡购买或租赁临街商业房开展业务的单位,县政府将根据各单位提出的相关要求,及时对临街商业房进行改造建设,在业务开展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并将附近棚改房、廉租房优先提供给单位作为职工宿舍使用,对有购买意向的职工以成本价进行销售。

  三、明确时间要求,确保落到实处

  县内银行业、保险业等金融机构和县供电公司、质监局、旅游局等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尽快向上级沟通汇报,争取支持,积极购买或租赁临街商业房,并于11月6日前将购买或租赁意向报县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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