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为繁荣特色商业区经济,完善特色商业区功能,县政府决定在即将建成的6栋标志性建筑建设金融服务一条街和生产性服务中心。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设金融服务一条街和生产性服务中心重要意义
6栋标志性建筑位于新城区核心区、鹤淇产业集聚区和特色商业区内,县内银行业、保险业等金融机构和县供电公司、质监局、旅游局等有关单位,集中在金融服务一条街和生产性服务中心开展业务,将形成集金融服务、生产性服务、企业展示营销为一体的特色商业区,不仅能够更加有效配置地区金融资源和生产服务资源,带动相关产业在特色商业区快速发展,提升特色商业区的城市价值,使区域的“含金量”进一步提升,聚“金”效应日益凸显,有利于提升我县和各单位形象,更有利于服务企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为区域经济运行提供强力支撑。县内银行业、保险业等金融机构和县直有关单位,要将建设金融服务一条街和生产性服务中心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一把手负总责,全力支持特色商业区建设。
二、出台优惠政策,全力支持购租
为加快金融服务一条街和生产性服务中心建设,鼓励县内金融机构和有关单位积极购买或租赁6栋标志性建筑临街商业房,作为新的营业场所。凡购买临街商业房开展业务的单位,将以成本价进行销售;凡租赁临街商业房建设营业场所的单位,将以低于市场价格进行租赁;凡购买或租赁临街商业房开展业务的单位,县政府将根据各单位提出的相关要求,及时对临街商业房进行改造建设,在业务开展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并将附近棚改房、廉租房优先提供给单位作为职工宿舍使用,对有购买意向的职工以成本价进行销售。
三、明确时间要求,确保落到实处
县内银行业、保险业等金融机构和县供电公司、质监局、旅游局等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尽快向上级沟通汇报,争取支持,积极购买或租赁临街商业房,并于11月6日前将购买或租赁意向报县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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