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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政办〔2017〕47号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淇县光伏扶贫项目工作推进组的通知

时间:2017-09-07 09:48:38  来源:  作者: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 河南省农业厅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组织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豫发改能源〔2016〕978号)和《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通知》(豫发改能源〔2017〕565号),切实加强对淇县光伏扶贫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淇县光伏扶贫项目工作推进组。现将工作推进组成员名单和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组 长:王国伟(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郑志学(副县长)

  刘文献(县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

  成 员:任培彬(县发展改革委主任)

  王仲旺(县扶贫办主任)

  黄太会(县林业局局长)

  孙锦河(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孙世存(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邢培生(县文物旅游局局长)

  王 勇(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姜海忠(县财政局主任科员)

  宋炜程(黄洞乡乡长)

  李 鹏(庙口镇镇长)

  宋军鹏(灵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栗付所(黄洞乡小柏峪村支书)

  闫王所(黄洞乡闫岭沟村支书)

  丁宪明(黄洞乡柳林村第一书记)

  李学庆(黄洞乡全寨村支书)

  张春喜(黄洞乡温洞村第一书记)

  和记平(庙口镇形盆村支书)

  张海军(庙口镇土门村支书)

  赵常海(灵山街道办事处赵庄村支书)

  姚长青(灵山街道办事处大石岩村党建辅导员)

  许焕新(县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公司法人代表)

  工作推进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展改革委,任培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仲旺、崔长国、姜海忠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从有关部门及乡(镇、街道)抽调。成立项目管理组,负责推进项目实施。

  县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光伏发电扶贫项目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组织编制规划;牵头组织项目实施;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协调并网运行等工作。

  县扶贫办负责确定光伏发电扶贫的贫困村、贫困户,建立光伏发电扶贫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制定光伏发电扶贫工程收入分配管理制度等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光伏发电扶贫项目建设政府资金筹措、拔付和监管等工作。

  县供电公司负责为光伏发电扶贫项目提供电网建设和并网服务,确保配套送出工程与光伏发电扶贫项目同步建设,确保所发电量全额上网并优先结算。

  县国土局和林业局负责光伏发电扶贫项目的土地、林业方面相关政策、手续的办理落实。

  相关乡(镇、街道)、村负责本辖区有关光伏发电扶贫项目建设用地租赁手续办理,施工中有关问题协调处理,与相关部门沟通衔接等工作。

  淇县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公司负责光伏发电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并受有关单位委托负责对外相关合同签订等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增强做好光伏扶贫项目的责任感、紧迫感,认真落实工作推进组布置的各项任务,扎实做好项目推进工作,确保项目早日建成、贫困户早日收益。

 

 

 

  2017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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