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 河南省农业厅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组织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豫发改能源〔2016〕978号)和《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通知》(豫发改能源〔2017〕565号),切实加强对淇县光伏扶贫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淇县光伏扶贫项目工作推进组。现将工作推进组成员名单和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组 长:王国伟(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郑志学(副县长)
刘文献(县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
成 员:任培彬(县发展改革委主任)
王仲旺(县扶贫办主任)
黄太会(县林业局局长)
孙锦河(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孙世存(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邢培生(县文物旅游局局长)
王 勇(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姜海忠(县财政局主任科员)
宋炜程(黄洞乡乡长)
李 鹏(庙口镇镇长)
宋军鹏(灵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栗付所(黄洞乡小柏峪村支书)
闫王所(黄洞乡闫岭沟村支书)
丁宪明(黄洞乡柳林村第一书记)
李学庆(黄洞乡全寨村支书)
张春喜(黄洞乡温洞村第一书记)
和记平(庙口镇形盆村支书)
张海军(庙口镇土门村支书)
赵常海(灵山街道办事处赵庄村支书)
姚长青(灵山街道办事处大石岩村党建辅导员)
许焕新(县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公司法人代表)
工作推进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展改革委,任培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仲旺、崔长国、姜海忠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从有关部门及乡(镇、街道)抽调。成立项目管理组,负责推进项目实施。
县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光伏发电扶贫项目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组织编制规划;牵头组织项目实施;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协调并网运行等工作。
县扶贫办负责确定光伏发电扶贫的贫困村、贫困户,建立光伏发电扶贫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制定光伏发电扶贫工程收入分配管理制度等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光伏发电扶贫项目建设政府资金筹措、拔付和监管等工作。
县供电公司负责为光伏发电扶贫项目提供电网建设和并网服务,确保配套送出工程与光伏发电扶贫项目同步建设,确保所发电量全额上网并优先结算。
县国土局和林业局负责光伏发电扶贫项目的土地、林业方面相关政策、手续的办理落实。
相关乡(镇、街道)、村负责本辖区有关光伏发电扶贫项目建设用地租赁手续办理,施工中有关问题协调处理,与相关部门沟通衔接等工作。
淇县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公司负责光伏发电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并受有关单位委托负责对外相关合同签订等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增强做好光伏扶贫项目的责任感、紧迫感,认真落实工作推进组布置的各项任务,扎实做好项目推进工作,确保项目早日建成、贫困户早日收益。
2017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