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行政服务大厅环保局窗口。公示期为2017年12月4日-2017年12月8日。
电话:0392-7229664 通讯地址:鹤壁市淇县淇河路与泰山路交叉口市民活动中心东北角三楼(4567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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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0万件水泥构件制品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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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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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县卫都街道办事处黄庄村西北8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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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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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县鹤淇水泥制品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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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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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草绿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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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
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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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位于淇县卫都街道办事处黄庄村西北800米,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9.7万元,占地面积10080㎡,主要设备:面料机2台、配料机2台、搅拌机4台、皮带输送机2台、振压机2台、底配料机1台、搅拌机1台等,生产工艺:配料-搅拌-振压成型-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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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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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期:
1、废气
场地平整、土方开挖、运输及堆放等过程产生的扬尘,采取洒水抑尘,并覆盖露天堆放物料等措施,以减轻扬尘对环境的影响。
2、废水
生活污水和车辆冲洗废水,用于泼洒地面抑尘,不外排。
3、噪声
厂界噪声经采取减振垫、厂房隔音、降低车速等措施,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残留物料、沉淀池沉渣、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不造成二次污染;废旧包装物统一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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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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