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行政服务大厅环保局窗口。公示期为2017年11月20日-2017年11月24日。
电话:0392-7229664 通讯地址:鹤壁市淇县淇河路与泰山路交叉口市民活动中心东北角三楼(4567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年产9000套展示柜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淇县西岗镇辛庄村北300米
|
建设单位
|
河南迪佳展示柜有限公司
|
环评单位
|
中南金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建设项
目概况
|
项目位于淇县西岗镇辛庄村北300米,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5万元,占地面积10亩,建筑面积7000㎡,主要设备:精密推台锯3台、镂花机2台、封边机2台、台式钻床2台、打磨机10台、空压机2台、裁边机2台等,生产工艺:板材切割-喷漆-组装-包装-发货。
|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措施
|
营运期:
1、废气
主要来自切割下料、打磨等工序产生的粉尘,封边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喷漆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苯、甲苯和二甲苯。
(1)切割下料、打磨等工序产生的粉尘
切割下料、打磨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吸收除尘后经15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限值。未收集粉尘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2)喷漆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
喷漆工序会产生少量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苯、甲苯和二甲苯计,经过漆雾过滤器后经UV光解处理装置处理+活性炭吸附,全部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满足《河南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豫环攻坚办 [2017]162号文件)标准限值。
2、废水
主要为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定期由附近村民抽走,用于灌溉农田。
3、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精密锯、台钻、封边机、空压机等生产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经采取相应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生活垃圾、产生的下脚料。
除尘器收集粉尘全部外卖;生活垃圾设垃圾箱集中存放,定期运送至附近垃圾处理站处理;切割下脚料全部外售,不外排。
封边、喷漆工序会产生废胶、漆桶,漆雾过滤器清理出的漆渣,废活性炭,交由有资质厂家回收处理,不外排。
|
2017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