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县审计局审计报告 淇审经报〔2017〕14号
被审计单位:淇县公安局
审计项目:平安淇县二期技防系统合同内价格模糊部分工程造价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按照县政府工作安排,淇县审计局委托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通建设咨询公司),自2016年12月27日至2017年2月20日,对淇县公安局负责筹建的平安淇县二期技防系统合同内价格模糊部分工程造价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过程中,淇县公安局及其相关负责人就所提供的有关工程建设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做出了书面承诺,保证其提供的资料是真实、完整的,并愿意对承诺情况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淇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据中通建设咨询公司报送的审计结果,依法独立进行必要的核查,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项目概况
平安淇县二期技防系统合同内价格模糊部分,建设地点位于鹤壁市淇县,建设单位为淇县公安局。该项目主要内容为县公安局监控中心装修装饰费用、治安监控前端施工废弃点位与划归大新区费用、淇县二期项目治安监控迁移(含农网改造)费用等。 2014年9月15日,淇县平安城市二期项目建设一标段经公开招标,百年金海科技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10880728.00元。 淇县公安局与百年金海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价10880728.00元,合同约定:本合同实行固定总价包干,发生下列因素可调整合同承包价:1、甲方提出的设计变更或由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审批采纳)的设计变更、均凭签证联系单,根据实际发生调整费用;2、属甲方为方便施工而提出的设计变更,其增加工程造价的费用。工程实施中增加的设备和工程量,在工程决算时按合同确定的单价进行总价调整。合同中无单价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价格。 该项目由河南光华信息电子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负责监理工作。 该项目于2016年6月10日进行了工程验收,目前,该项目已投入使用。
二、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中通建设咨询公司报送的审计结果显示,平安淇县二期技防系统合同内价格模糊部分报审工程造价1676745.00元,审定工程造价1202825.13元,审减473919.87元,审减率28.26%。审减的主要原因为施工项目单价等因素调整。 依据《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淇县审计局对中通建设咨询公司出具的审核结果依法独立进行了核查,经核查,淇县审计局对中通建设咨询公司出具的结果予以认可。
三、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审减工程造价473919.87元。平安淇县二期技防系统合同内价格模糊部分,工程造价报审金额1676745.00元,审计认定金额1202825.13元,审减473919.87元。根据《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三十六条“审计机关对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应当责令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依法据实结算”的规定,淇县公安局应以此审计认定结果,依据与百年金海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依法据实办理该项目的工程结算。
(二)部分造价结算资料存在不完整现象。 部分造价结算资料不完整,如施工合同中约定工程实施中增加的设备,合同中无单价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价格。报送的县局监控中心装修装饰费用中的货物,如监控中心大屏两侧LED屏、控制系统同步接收卡等合同内无单价,甲乙双方也未约定单价。 上述问题,审计过程中我们已采取了必要的纠正、处理措施。
(三)该项目施工标未采用清单招标。违反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3.1.1“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规定。淇县公安局在今后应加强项目管理,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附件:工程造价审核认定表
淇县审计局
2017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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