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行政服务股。公示期为2018年5月2日-2018年5月8日。
电话:0392-7229664 通讯地址:鹤壁市淇县同济大道西段(4567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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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00套橱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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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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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县天天创业园7号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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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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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县鑫浩橱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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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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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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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
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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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位于淇县天天创业园7号厂房,租赁原有厂房,建筑面积300平方米。生产工艺为:成品石材和多层实木板材、切割、磨边、切边、包装,人造石切割料采用湿法切割工艺,主要设备包括:石材切割机、石材磨边机、木工精密锯、木工封边机等,项目总投资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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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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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
项目运营后,下料、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封边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通过处理后,能满足河南省《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排放建议值(厂界排放浓度2mg/m3),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营运后,生产废水经二级沉淀池沉淀循环利用不外排,产生的污水主要是生活污水,产生污水量为36m3/a,生活污水进入厂区内化粪池后,排入鹤淇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废水产生量较小,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营运后,噪声源主要有设备工作噪声,其防护措施主要通过基础减震和建筑物隔声来削减设备噪声,经常保养和维护设备,避免设备在不良状态下运行。经预测项目声环境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一般工业固废、热熔胶包装袋和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免漆板和人造石板下料产生的废边角料、除尘机收集的木屑和循环池沉淀的泥沙,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理。热熔胶包装袋由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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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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